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(试行)的补充规定:结算与偏差处理设置3个月过渡期
来源:宝光(厦门)电器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1-12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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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获悉,新疆能监办日前印发了《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(试行)》的补充规定的通知,通知中称,结算与偏差处理部分设置过渡期,自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9月底,共3个结算月。过渡期内偏差考核费用仅模拟测算,不实际结算。
详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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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获悉,新疆能监办日前印发了《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(试行)》的补充规定的通知,通知中称,结算与偏差处理部分设置过渡期,自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9月底,共3个结算月。过渡期内偏差考核费用仅模拟测算,不实际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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